案例展示

国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

某纺织有限公司系由台湾A公司通过其在香港举办的B公司投资成立的独资企业。公司投资额为210.6万美元。企业自1990年5月开业以来,长期亏损,至1992年底累计亏损115342.12元,1993年企业账面微利30683.65元,尚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。根据企业报表、费用凭证及管理费用账薄的数字发现,企业1993年度账上列支管理费用64928.46美元,折合人民币340620.73元,为支付给台湾A公司贷款的利息费用。经测算,支付该笔利息的年利率为12%,而同期国际金融市场美元贷款年利率为8%左右。显然公司列支利息高于正常利息水平,属于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支付利息转移利润的行为。

鉴于企业到期未能提供税务部门要其提供的有关举证材料,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企业列支的这笔利息按正常利率进行调整。

1. 贷款金额=64928.46十12%=541070.50(美元)

2.正常利率支付利息=541070.5×8%=43285.64美元×5.2461=?227080.79元??

3. 调整费用同时调增利润:??340620.73-227080.79=113539.94元??

4. 调整后企业1993年度利润为:??30683.65+113539.94=144223.59元??

5. 弥补开业至1992年底的累计亏损115342.12元后,尚有利润:??144223.59-115342.12-28881.47元??

可见1993年为企业的第一个获利年度。

[案例1]

某食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公司,以租赁贸易形式向其国外母公司租赁价值100万美元的设备,合同规定,母公司按照设备原值的120%收取本金、租金及管理费,租期五年,期满后设备归合资公司所有。但经税务人员查证,母公司向该公司收取的年租金率第一年为30%,第二年为25%,远远超过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利率。

显然这是通过租赁费将企业利润转移到国外母公司的作法,从而减少了应纳所得税,达到了避税的目的。这在我国的的涉外企业中比较常见,对我国的经济利益有很大损害,必须实行有效的反避税。

[案例2]

企业A和企业B为我国国内的关联企业,A企业所得额为45000元,B企业所得额为80000元。我国税法规定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(含3万元)以下的企业,暂按18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;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,暂减按27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。

在正常情况下,企业A应纳所得税为:??45000×27%=12150元??企业B应纳所得税为:??80000×27%=21600元??该关联企业合计应纳所得税为:??12150+21600-33750元??关联企业的税负水平为:??33750/(45000+80000)×100%=27%??假设,企业A和企业B采用一定手段,使利润转移,企业A向企业B转移了15000元利润。

此时,企业A应纳所得税为:??(45000-15000)×18%=5400元??

企业B应纳所得税为:??(80000+15000)×27%=25650元??

该关联企业合计应纳所得税为:??5400+25650=31050元??

关联企业的税负水平为: 31050/(30000+95000)×100%=24.8%??

可见,在存在差别优惠利率的情况下,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利润,减轻了税负。

[案例3]

某制衣有限公司系香港A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子公司,投入资本为500万元;以信贷形式提供资金800万元,年利率为10%.假设该制衣公司年收入额为220万元,其生产成本为100万元,企业所得税率为33%,利息预提税率为20%,那么该制衣公司应税所得额为:??年收入额-生产成本-利息=220万-100万-800万×10%=40万元??该制衣公司应纳所得税额=40万×33%=13.2万元??香港A公司应纳利息预提税=(800万×10%)×20%=16万元??13.2万十16万=29.2万元??如果A公司不是以信贷形式,而是将800万元作为投资投入该制衣公司,则应纳所得税额为:??[总收入-扣除费用-500]×10%+500×5%=[(2300-800)-500×10%+500×5%]=(220万-100万)×33%=39.6万元??两次计算所得税差额为:39.6万-29.2万=10.4万元??实际上,该香港公司以利息的形式分得了该制衣公司的一部分利息,逃避了一部分税收。

[案例4]

某中外合作企业,合同期为20年。外方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。合同规定,企业在刚开始的10年内要付给外方本息450万美元,后10年每年向外方支付利润25万美元。

显然,因为外方在前10年就将本息全部收回,双方合作实际已不存在。但作为合资双方而言,名义上的合作仍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,规避一部分税收。(中国税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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